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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党的二十大明确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要求。根据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以县域为重要突破口,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为目标,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深入推进扩权强县,拓展优化县城发展空间,提升县城功能品质,做强县城产业支撑,切实增强县城对人口和产业的吸纳集聚能力;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纵深推进四川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实国家及四川省关于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及巴中市委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平昌县委的“三县两地一门户”发展目标,整体谋划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编制《平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全县国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是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规划》包括县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包括3个街道办事处、28个镇,面积2228.70平方千米;中心城区范围为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所围合的区域,包括同州、金宝、江口街道办事处的部分区域,面积1941.60公顷。

平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集、附件和矢量数据库,其中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和其他材料汇编等。

  《规划》强制性内容以下划线标注。调整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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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平昌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平昌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依法管理。

  平昌县隶属于四川省巴中市,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米仓山南麓,东接万源市、宣汉县,南抵达川区、渠县,西邻营山县、仪陇县,北连通江县、巴州区。直线千米,毗邻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

  平昌县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米仓山南麓,属于四川盆地过渡地带,地处大巴山山地,山脉呈西北至东南走向,山顶有平坦顶面,地势东北高西南低,最高海拔1338.8米,最低海拔268.3米,相对高差1000米,全县分为东北中山区、北部低山区、西南深丘地带三大版块。

  平昌县属四川盆地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日平均气温为16.8℃,除县域北部低山区域外,全年平均气温保持在0℃以上。县境年降水夏多冬少,常出现冬春偏旱,夏秋偏涝现象。县境内年平均日照时数1366小时,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12毫米,全年雾多,风速小,雨量充沛,空气湿润。

  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83.0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8.2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8.4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86.33亿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0.9:31.9:47.2。

  平昌县2010—2020年常住人口由86.33万人减少至65.86万人。城镇化稳步提升,2020年常住城镇人口26.34万人,较2010年增加6.3万人;城镇化率39.99%,较2010年提升16.72个百分点,年均提升1.67个百分点。

  平昌县境内属大巴山马尾松常绿阔叶林带,有乔、灌木50科160余种;尚存兽类22种,禽类49种,水族及两栖爬行类43种,昆虫类共60余类数千种。水资源丰富,通河、渠江天然落差33米,支流中50.00平方千米以上河流19条,境内河长341千米,水能理论蕴藏量3.32万千瓦。境内矿产资源以建筑用砂岩和砖瓦用页岩为主,现查明保有资源量分别为666.47万吨、463.14万吨。文化资源丰富,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个1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3处,不可移动文物515处,国家级传统村落3处,省级传统村落33处,非物质文化遗产118项。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国家4A级景区8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耕地资源丰富,是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业发展较好,荣获“全国十大魅力茶乡”、全省茶叶产业重点县等荣誉,培育认定现代农业园区10个,成功打造4个省市星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县城地处渠江、大通江两河交汇,城区逐渐由近水而建、沿河向西拓展转变为跨过渠江、大通江,形成环山拥江的城市格局,周边环绕佛头山、金宝山、黑山、蜈蚣山、老鹰寨、南台山、尖山等山体资源,生态环境优越。

  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地均产值较高。平昌县白酒食品、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清洁能源等主导产业工业总产值为161.3亿元,工业用地约1.74平方千米,工业地均产值约为92.70亿元/平方千米,在四川省各区县中处于前列。第三产业增加值86.3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7.2%。

  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共计116.53公顷,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55平方米;其中,包含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17.38公顷,科教文卫用地99.15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均衡,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主要分布在老城组团与信义组团,科教文卫用地主要分布在金宝组团以及黄滩坝组团。

  对外交通、城乡客运、城市公交配套较好。现状对外交通主要依托恩施至广元高速、广巴达铁路,恩施至广元高速在县城设置2个出入口,广巴达铁路在县城设平昌站。城乡客运方面,初步建成1个长途客运站——平昌客运中心、2个城乡客运站——平昌汽车东站和城南汽车站。公交服务较好,城区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达95%。老城区停车设施存在不足,大多数商业设施未配备停车场,路边停车现象较为普遍。

  供排水设施方面,现有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各3座,供水能力及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现状需求,但污水收集仍存在短板,老城区雨、污水管网待升级完善。能源设施方面,现有110千伏变电站3座、35千伏变电站2座,燃气门站1座,燃气配气网以中压为主,供气效率待提升。环卫设施方面,建成中型垃圾中转站3座,现状生活垃圾由巴中市统筹处置。消防设施方面,现有城市一级消防站1座,马家坪—何家坪片区、星光片区消防保障能力相对较弱。

  基于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国土面积2228.70平方千米,土地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面积1873.25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84.05%。其中耕地555.66平方千米,园地137.69平方千米,林地1143.35平方千米,草地3.38平方千米,湿地1.92平方千米,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1.25平方千米。

  建设用地面积193.55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8.68%。其中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9.30平方千米;城镇建设用地15.01平方千米,村庄建设用地157.79平方千米,其他建设用地1.43平方千米。部备案批而未建用地共4.74平方千米,存量建设用地分布以县城为主,面积4.58平方千米,其余少量零散分布于县域各镇。

  其他用地面积161.90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7.27%,主要为河流水面、裸岩石砾地等土地。

  基于平昌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心城区内现状城镇建设用地1028.6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469.7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2.38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39.28公顷,工矿用地63.49公顷,仓储用地6.1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03.6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7.10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4.20公顷,特殊用地2.70公顷。

  资源承载力尚有盈余。综合考虑水资源与土地资源约束条件,全县耕地最大承载规模为604.47平方千米。城镇建设最大可承载人口规模约为76.61万人,可承载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76.61平方千米,城镇可承载空间高于现状城镇建设用地15.01平方千米。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全县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为408.21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18.32%,主要分布于镇龙、望京、笔山、邱家、三十二梁、望京、板庙、云台、灵山、土兴、佛楼、西兴、土垭、龙岗、驷马、兰草、粉壁、白衣、青云等镇和江口、金宝、同州三个街道办事处。生态保护重要区为1820.49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81.68%。

  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外,全县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1473.25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66.10%,集中分布于县域中部的丘陵、平坝区域,以及北部山区顶部平坝区域;农业生产不适宜区面积347.24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15.58%,主要分布于地形坡度大、农业供水条件和土壤肥力较差的东侧山地地区。

  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外,城镇建设适宜区678.46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0.44%,受地形地貌影响,整体较为破碎,集中分布于县域中部渠江、大通江河谷等地势较为平坦、地质灾害风险性低的区域;城镇建设不适宜区1142.03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51.24%,主要分布于县域东北山区和西南丘陵地区。

  城镇建设与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重合度高。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外,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双适宜区面积678.46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的30.44%,主要分布在县域中部的同州街道、金宝街道、江口街道以及驷马、土兴、元山、涵水等镇。双适宜区在土地利用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土地的利用方向。

  第15条《平昌县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简称《城规》)实施评估

  总体实施成效较好。《城规》有效地指导全县的公共服务、交通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分片区推进全县旅游发展,明确提出培育县城、择优发展中心镇的城镇空间格局,构建了“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的村镇体系,在引导全县城乡健康发展、优化县城空间结构、提升城乡综合服务水平、推进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县城的城市建设指引作用逐渐减弱。《城规》2008年编制、2010年9月30日批复,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多规合一要求等存在较大差异。《城规》预测平昌县2020年县城城镇人口30万人、城镇化率43.5%,城镇建设用地18.92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63.05平方米。除城镇化率与2020年实际39.99%较接近外,2020年实际城镇建设用地7.86平方千米、城区城镇人口17.8万,人均城镇建设用地44.18平方米,与《城规》预测差异较大。《城规》基本确定了县城组团式的结构,除了老城区、信义、星光等组团功能与规划较接近外,金宝、黄滩坝、马家坪的功能建设有待调整,规划的金宝行政文化中心、金宝山北侧的黄滩坝物流园区未建成,部分地块的用地性质与规划差异较大;局部区域已突破规划范围,如黄滩坝组团西已建成学校、公交枢纽站和商业综合体。《城规》对通江至广安高速(平昌段)、国道G542改线、平昌客运中心、城东客运站等重大交通设施的支撑不足。

  第16条《平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版)》(简称《土规》)实施评估

  耕地保护目标存在缺口。《土规》实施至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555.66平方千米,为规划目标700.10平方千米的79.37%,与规划目标差144.44平方千米,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耕地主要流向园地。

  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突破规划目标。《土规》实施至2020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172.81平方千米,为规划目标132.60平方千米的130.32%,明显超过规划目标。其中城镇建设用地暂未突破规划目标;乡村建设用地为规划目标值的139.52%,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大量的农村建房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有序推进。《土规》实施期间,平昌县加快推进国省干线白家咀至星光大桥段、省道S101、S304过境道路等重大交通建设,打通全域便捷、互通互联通道;加快骨干水利和民生水利建设,完成双桥水库枢纽工程、牛角坑水库干渠一期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了水资源支撑保障能力,基本完成规划的重大项目建设。

  地质灾害影响范围较广。全域地质结构较为稳定,无断裂带,地震风险相对较小,但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且较为分散。目前,已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420处,类型包括滑坡、崩塌2种,分别有368处、52处;规模以小型为主,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有1处、71处、348处,无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

  部分区域存在洪灾隐患。县城渠江两岸黄滩坝大桥上下游段、大通江两岸通河大桥至江口大桥段防洪设施基础薄弱,白衣、兰草等镇防洪体系不完善,均存在洪灾隐患。此外,全域仍存在部分病险水库、山坪塘,对群众生命财产和农业安全生产构成一定威胁。

  平昌2020年耕地面积555.66平方千米,其中73.2%为水田,耕地平均坡度6~15度,耕地等别相对较高,6~9等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94.33%。特色农业种植成规模,种植面积、产量排全省前列。2020年茶叶产量70.18万吨,在全省183个区县中排名第18位;花椒种植规模35万亩,约占全省种植面积的7%;肉猪出栏72万头,在全省排名第18位。全县农业发展有一定的品牌基础,平昌青花椒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平昌青芽茶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

  平昌县拥有红色文化、蜀道文化、巴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地处川陕革命根据地腹心地带,紧邻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红色文化特色突出,刘伯坚纪念馆被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委列为全国100个红色经典旅游单位;县境内有米仓斜道、米仓水道、汉中古道、长安古道等蜀道遗迹,是蜀道重要的组成部分;巴文化遗存较多,自古属于三巴地区,紧邻巴文化发源地;农耕体验、民俗演出、孝文化体验等民俗文化丰富多彩。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白衣镇,国家级及省级传统村落数量全市第二。乡村旅游资源丰富,农旅品牌较多,文化旅游节庆丰富;建成国家4A级景区数量居全市第一,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增长迅速。

  经济规模在全省中等偏上,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183.07亿元,在全省区县排名86位;增速较缓,同比增长2.3%,在全省区县排名168位。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242.01亿元,为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1.3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较低,2020年仅为2.8万元,在全省区县排名164位。全县初步形成白酒食品、机械制造两大主导产业和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白酒食品以江口醇、小角楼为代表,机械制造以光翼摩托、渝翔机械为代表,清洁能源以华油中蓝为代表。

  体育设施有缺项,全县无独立占地的体育场馆和体育场地,现状的体育场地均分布于学校。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仅21所养老机构,养老床位3306张。教育设施整体呈现农村学校多生源少、村小校舍闲置大、县城和部分镇学生多学位少等问题。

  南北向已建成恩施至广元高速、国道G542、广巴达铁路等对外通道,初步形成“铁路+高速+国省干线”复合的广巴达通道,但广巴达铁路等级较低,运营班次较少。东西向通过省道S101联系南充市,但建设等级为三、四级公路,平仪通道建设相对滞后,与成都直接联系能力相对不足。

  水利及供水设施建设推进较快,在建大型水库1座,即江家口水库,建成中型水库6座,分别为牛角坑水库、双桥水库、双滩水库、风滩水库、磴子水库、友谊水库;能源设施保障能力略显不足,平巴线、平五线、城市门站等输气设施基本建成,但城区输配气管线千伏变电站建成,但县域南部电力保障仍不足;环境设施处理能力存在短板,生活垃圾由巴中市统筹处置,但乡镇转运设施仍支撑不足;28个镇均已建成污水处理站,但配套管网系统仍待完善;通信设施建设顺利,已建成5G基站近300个,通信设施建设进入快车道。

  平昌县作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近年来受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影响,县域内大规模种植花椒、茶叶等经济作物,致使耕地“非粮化”的现象突显,2020年全县耕地555.66平方千米,较2014年减少224.08平方千米,与上轮耕地保护目标存在较大缺口,耕地保护压力也随之增大。

  渠江沿线乡镇人口密度高,经济发展较好,东部山区和西部深丘地区乡镇发展较弱。乡镇产业用地缺乏指标保障,如驷马镇、响滩镇等有食品加工、商贸物流等发展诉求,建设用地不足等问题;笔山、土兴、得胜、岩口等镇茶叶、花椒、肉牛、生猪等种养规模大,需要配套农产品初加工、物流冷链等用地,但建设用地保障存在困难。

  平昌县作为农业大县,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26.34万人,城镇化率39.99%,远低于四川省平均水平56.73%及巴中市平均水平46.16%。平昌县人口外流,户籍和常住人口均不同程度减少。人口净流出增加,2010—2020年由20.7万增至26.7万;2020年户籍人口92.52万人,较2010年减少14.5万人;2020年常住人口65.86万人,较2010年减少20.47万人。人口普遍外流,农村劳动力缺乏,造成茶叶、花椒采摘季节劳动力严重短缺。

  依托恩施至广元高速,1小时可联系达州市、巴中市,但与成都无快速通道直接联系,与南充市、万源市的联系通道省道S101仅为三级公路。广巴达铁路为单线铁路,通道能级低且客货混行,火车班次少。

  中心城区至乡镇缺乏二级以上干线个镇中,中心城区半小时可达8个镇,1小时可达14个镇,县域东北、西南各镇的交通可达性较差,可达时间在1小时以上,个别镇至中心城区需2小时。县域范围内的旅游景区可达性较差,景点之间交通联系与互动较少,缺乏快速通道联系,旅游交通组织缺乏统一策划,旅长游短问题突出。

  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7.86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44.18平方米,荣获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除老城区外,信义、金宝、黄滩坝、龙潭溪等城市新建区域开发强度均较高,部分地区住宅建筑以30层高层为主,地块容积率高达3.5以上。老城组团拥有明显的山地城市肌理。

  中心城区受到山地地形限制,骨架路网主要沿渠江拓展,桥梁衔接存在困难;老城区道路狭窄,步行空间被机动车、非机动车挤占,渠江、大通江两侧缺乏慢行空间打造,金宝山登山步道较少。

  平昌中心城区内公园绿地主要分布在龙潭溪公园沿线,广场用地主要分布在老城组团、黄滩坝组团,城区周边包括佛头山森林公园、金宝山森林公园等景区型郊野公园,既是城区的天然屏障,也是可供市民使用的大型公园。

  交通运行不畅。主要体现为道路狭窄、交通管理设施不足,早晚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明显;城区沿渠江带状发展,腹地狭窄,通过桥梁联系两岸,现状跨河桥梁建设不足,城北城南两大片区联系受限。国道G542、省道S304、S303等穿城而过,过境交通与城区内部交通混杂,加剧城区道路拥堵。

  公共服务配套主要沿渠江呈带状分布,主要集中在老城区、信义和黄滩坝组团,整体形成多组团服务中心的格局。新区旧区发展不均衡,老城区、信义等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充足,金宝、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等新区设施建设相对缓慢,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较为薄弱。尤其文化、体育、社会福利设施明显不足,平昌县体育场地较多,但大多分布于学校,金宝新区的文化馆、体育中心、福利设施均未建成,无独立占地的体育场馆和体育场地。同时,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尚未建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

  根据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现状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34.2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的4.35%,远低于《城规》的规划绿地面积292.36公顷。现状公园绿地面积23.24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31平方米,远低于8平方米/人的标准;中心城区已建成的公园绿地休闲空间点位不足10处,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足20%。广场用地10.96公顷,人均广场用地0.62平方米,整体人均指标均较低。

  中心城区七山环抱、两江蜿蜒,但山体可达性不足。现状建成区仅与佛头山森林公园有步道联系,但不成体系,沿线缺乏游憩设施;与金宝山、蜈蚣山、老鹰寨等其他山体基本无步道联系,不利于居民登山休闲游憩。

  滨河岸线资源丰富,但亲水性较差。现状建成区的滨水岸线与渠江常年水位线高差达数十米,缺乏品质化、阶梯化的滨河空间建设,缺乏公园绿化、亲水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同时,滨河空间以高层建筑为主,天际线均质分布,山水之间缺乏视线通廊。

  平昌县已有承接成渝产业转移的基础,随着成渝产业进一步发展,核心城市产业转移和外溢,为平昌制造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平昌作为主要的特色农产品基地,为成渝快速发展和人口集聚提供粮食和绿色农产品保障。

  平昌县是广巴达万城镇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随着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发展,达万国家交通枢纽地位增强和门户地位提升,为平昌整体发展和区域开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平昌县是巴中东向开放桥头堡,是巴中市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的重要门户。随着万达开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平昌县将在巴中融入万达开统筹发展示范区中发挥重要作用。

  巴中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提出巴中以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为统揽,加快建设“三市两地一枢纽”,提出支持平昌县建设东向开放桥头堡、乡村振兴示范县,重点发展食品饮料、机械制造产业。平昌县作为巴中的重要工业基地,是巴中市加快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支撑。

  平昌县作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也同时是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全省“三农”工作先进县、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县、全省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未来随着农业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产业的不断延伸调整,花椒、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的用地需求将持续大幅度增加,如何在确保粮食安全的条件下,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平昌县防洪设施体系尚不完善,极端强降水事件频发将进一步加剧洪涝灾害影响,甚至引发泥石流、病害水库决堤等次生灾害,威胁人居安全。极端高温天气增加火灾风险。平昌县森林覆盖率高,林区人员活动较多,人为不确定性较高,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季节性极端高温干旱事件更加易发,森林火灾风险等也随之增加。

  县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燃气设施等领域安全风险较为集中,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日益凸显。燃气长输管线施工操作和巡查管理复杂度高,高速、国道危险化学品运输量大,工矿商贸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众多,监管对象数量庞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37.《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2.《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2017年1月9日)

  3.《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1月2日)

  5.《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42号)

  6.《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

  7.《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2021年9月)

  8.《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9.《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

  10.《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11.《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12.《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

  13.《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

  14.《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15.《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16.《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18.《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的决定》(2022年11月)

  19.《四川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决定》(2023年6月)

  20.《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川委厅〔2020〕8号)

  2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22〕56号)

  2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境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280号)

  2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和“一张图”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19〕25号)

  2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3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3〕29号)

  2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5号)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6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27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在全国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2〕47号)

  10.《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范》(GB/T39972—2021)

  3.《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9.《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巴府发〔2021〕3号)

  11.《关于〈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2021年6月24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坚定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全面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融入川东北经济区“四区一屏、双核三带”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承接巴中市“三市两地一枢纽”发展定位,紧密围绕“三县两地一门户”的发展目标,重点突出“两个加快”发展战略,主动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深度参与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坚持全面改革创新,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全面振兴乡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底线约束,安全发展。落实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主体功能,严守生态、国土、环境安全底线,加强耕地保护,突出粮食安全底线,加强资源保护,加快盘活存量,合理控制增量,高效集约利用自然资源,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坚持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控国土开发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提升转变。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极重要区的保护和管控要求,加强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保护,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促进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区域协同,城乡融合。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动承担成都、重庆的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按照四川省“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要求,衔接川东北“两核引领、四带支撑、三区协调”格局,积极建设巴中东向开放桥头堡和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重要门户,生态共保、环境共治、设施共建、产业共兴。

  以人为本,保障民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合理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配置;完善开敞空间和公共活动空间,改善人居环境水平;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强化防灾减灾设施建设。

  以加快建设全省工业强县示范县、全省新型城镇化示范县为总体目标,打造川东北白酒产业基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绿色农产品供给地、巴中东向开放桥头堡和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重要门户。

  川东北白酒产业基地。以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为引领,促进园区提质,坚定白酒主导产业地位,完善产业链,持续做强小角楼、江口醇白酒品牌,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引导县域白酒产业集群效应不断增强,打造川东北白酒产业基地。

  全域旅游示范区。依托佛头山、金宝山、白衣古镇、驷马特色镇等核心旅游景区,蜀道文化、红色文化等多元历史资源,特色农业、民俗文化等乡村旅游资源,构建农旅融合、渔旅融合、茶旅融合、休闲体验多元相结合的全域旅游格局,推动全县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

  绿色农产品供给地。发挥“绿色、生态、富硒、有机”优势,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销衔接、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增强平昌青花椒、平昌青芽茶、江口青鳙、镇龙山瓦灰鸡、得胜巴山肉牛、江口醇酒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影响力,建成成渝地区稳定优质的绿色产品供给地。

  巴中东向开放桥头堡和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重要门户。发挥区域、交通优势,建设巴中东向开放桥头堡,参与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聚焦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协同,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资源共建共享、生产要素集群集聚,将平昌建成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重要门户。

  2025年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协调发展,生态保护、人居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工业发展、城乡融合取得较好成效,基本建成全省丘陵地区经济强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和管控,耕地面积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低于545.48平方千米(81.82万亩)和490.25平方千米(73.54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以上。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基本协调发展,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等生态保护保障能力得到显著增强,生态环境得到较好改善,基本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土地利用不断优化,实现集约紧凑布局、产城融合。公共服务和城市品质得到较大提升。中心城区山水相依、拥江发展的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形成体系,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城市交通和市政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

  2035年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绿色农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人与自然和谐共融的国土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生产基本实现现代化,耕地保护机制更加完善,耕地面积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低于545.48平方千米(81.82万亩)和490.25平方千米(73.54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7.79万亩以上。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建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有序实施。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实现城乡公共设施网络全覆盖。中心城区山中有城、城中有山、人城和谐的魅力格局形成,山水相映、蓝绿相间、城园相融的城市意象显现,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完全建成,中心城区对各镇的辐射能力得到极大提高,产业园区发展形成规模、服务和集聚能力大幅提升,城市交通和市政支撑能力得到极大的改善。

  按照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个层次构建规划指标体系,共27项指标,约束性指标9项,预期性指标18项(详见附表3)。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建设,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树立大食物观,共同挖掘多类型农用地的生产种植潜力,拓展多样化农产品生产空间。

  完善农业水利、农产品加工、物流、特色养殖等设施。结合花椒、茶叶规模化种植需求,在花椒、茶叶集中种植区域就地就近布局烘干、储存等设施,在各镇预留茶叶加工等产业用地,鼓励加工需求较大的镇建立小微产业园。保障得胜、望京、岩口等镇规模化肉牛、生猪养殖企业养殖设施建设需求。

  促进农旅融合。发挥驷马水乡、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三十二梁等核心景点对周边乡村地区的带动作用,促进花椒、茶叶、水产等特色规模化种养殖与旅游融合,盘活农村用房等闲置资源,发展精品民宿、休闲农业、观光度假等产业。

  促进农文旅全面融合,整合红色文化、蜀道文化等资源点,结合乡村旅游整体打造,增加景点密度,加强旅游交通廊道串联,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

  立足打造巴中东向开放桥头堡和融入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重要门户战略定位,推进金宝客运枢纽站建设,促进城东物流集散中心提能升级,推动现代智慧物流示范园、冷链物流中心建设,推进亿联国际商贸综合体等一批专业市场建设,畅通对外物流大通道,推进跨区域物流网络互联,建设川东北商贸物流综合配套区域集散地。

  融入区域开放格局,多向衔接成渝区域大通道,加强与成都、重庆以及出川大通道交通联系;强化近域交通联系,完善与巴中城区、城宣万、达万、南充等交通网络,融入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及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

  强化中心城区与各镇之间干线交通,提升中心城区辐射作用。响滩、驷马、笔山、镇龙等中心镇各方向保障1条高速通道,推动高速成网,同时保障高速公路出入口对中心镇服务,中心镇至中心城区1小时可达。提升国道G542为一级公路,6条省道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全面提升国省干线等级。

  提升城乡与农业园区之间联系,完善县道布局。新增省道S404,串联外围各镇产业区,其中驷马—佛楼段助力沿线特色产业发展,驷马—望京段带动沿线旅游资源开发。保障每个镇2条县道及以上等级公路连通,促进各镇之间互联互通。

  全面优化城乡公共设施体系,促进城乡与园区共建共享。以中心镇+副中心镇为重点,完善城乡公共设施体系,引导设施向园区集中布局的中心镇集聚,带动周边镇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优化城镇与园区公共服务。

  落实上位规划下达任务,耕地保有量545.48平方千米(81.82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90.25平方千米(73.54万亩),任务分解下达至各镇(街道),详见附表6。永久基本农田占现状稳定耕地的90.65%。

  永久基本农田经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优先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耕地中补划,储备区中难以补足的,在县域范围内其他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0.77%,主要分布在粉壁、驷马、镇龙、白衣等镇,包括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

  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五年一评估”情况,可由省级人民政府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局部调整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管控。

  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31.38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1.41%,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中心镇。

  城镇开发边界内应编制详细规划,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城镇建设用地的总体和单项指标严格管控,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同时,加强与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的协同管控,通过划定控制线及其管理办法实现对城镇核心要素的控制。

  全县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平方千米,划定范围为白衣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核心保护范围,其余各类物质型历史文化资源参照历史文化保护线要求进行点位保护,保护对象涉及6类,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及省级传统村落、古树名木等。

  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的对象应以妥善保护与传承历史文化资源为原则,按照各类文化资源保护要求进行管控。保护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大力实施原址保护,加强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保护白衣古镇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保护传统村落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及其所依存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景观环境,注重整体保护,传承传统营建智慧。若空间上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等资源环境底线重合,应同时满足相应的保护与管控要求。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结果显示,全县无地质灾害高风险区、极高风险区,不再单独划定地质灾害防控线,地质灾害中风险区面积为180.00平方千米。在中风险区范围内进行土地开发利用时,宜进行专项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管控措施,减少地质灾害影响。在中风险区内开展城市更新时,要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采取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措施开展治理、全力确保安全;在低风险区内开展城市更新时,要按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将渠江、大通江、澌滩河、长滩河、牛角坑水库、友谊水库等具有雨洪行泄及调蓄功能的河道、水库、重要排洪渠道纳入洪涝风险控制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矢量边界由相关专项规划或详细规划确定。

  洪涝风险控制线范围内兴修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影响河势稳定、行洪通畅、堤防安全和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安全。

  规划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平方千米,为石龙门化工园区范围,以保障园区的建设发展。工业用地控制线的相关管理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要求执行。

  落实国家、四川省、巴中市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平昌县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叠加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能源资源富集区。

  巩固农产品主产区格局。将农业生产适宜区面积占比较大、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分布密集的区域确定为农产品主产区,包括板庙、笔山、大寨、得胜、佛楼、涵水、江家口、兰草、灵山、龙岗、泥龙、青云、邱家、澌岸、三十二梁、土兴、土垭、望京、西兴、岩口、元山、岳家、云台等23个镇,重点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保障能力建设,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支撑建设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园区。

  夯实重点生态功能区格局。将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较大、自然保护地相对集中,生态系统相对脆弱的镇龙镇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保护等管控政策。

  优化城镇化地区格局。将城镇建设适宜区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占比较大、处于区域重要发展轴带,经济基础良好、人口分布密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同州街道、金宝街道、江口街道、驷马镇、粉壁镇、白衣镇、响滩镇确定为城镇化地区,重点强化城镇产业功能,推动城市更新和存量盘活,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塑造高质量发展城市品质和风貌。

  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镇化地区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叠加功能,平昌县全域的镇(街道)叠加能源资源富集区,同州街道、白衣镇、灵山镇、得胜镇、龙岗镇、西兴镇、镇龙镇叠加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

  规划构建“四区一片,一核三轴多点”的县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其中“四区”是将平昌县粮油主产区细分为四个重点农业区,包括北部粮经综合种养循环区、南部稻鱼稻虾生态渔业区、东部粮茶现代农业示范区、西部粮椒农副产品商贸区。“一片”指镇龙生态康养片,重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水土保持等,严守生态底线,有序引导人口向外转移,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一核”为中心城区发展核,重点发展综合服务、文化旅游和食品制造等功能,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探索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城镇化建设有效路径。“三轴”为依托恩施至广元高速、平昌至仪陇高速、平昌至万源高速形成的广巴达城镇发展轴、平仪城镇发展轴和平万城镇发展轴,强化中心城区与沿线城镇的联系。“多点”指驷马、响滩、笔山、镇龙4个中心镇和西兴、白衣、邱家、元山4个副中心镇,以广巴达通道和平仪通道、平万通道为纽带,继续提高人口承载能力,保障建设用地供给,重点发展农业生产服务、文化旅游和农产品加工等功能。

  划定农田保护区571.78平方千米。农田保护区即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其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划定乡村发展区916.62平方千米。乡村发展区是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乡村发展区的管控要求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划定生态保护区17.29平方千米。生态保护区包括县域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地和自然区域。生态保护区的管控要求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划定生态控制区690.03平方千米。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生态控制区的管控要求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划定城镇发展区31.38平方千米。城镇发展区是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满足城镇居民居住、就业、游憩、通勤、交流等功能的区域。城镇发展区的管控要求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1.59平方千米。矿产能源发展区的管控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引导农用地结构向现代农业和土地资源保护方向转变,重点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适度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同时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规划期末,农用地面积由1873.26平方千米,减少到1842.96平方千米,较现状减少30.30平方千米。

  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耕地数量稳定。平昌县现状耕地555.66平方千米,规划期内,项目建设需占用耕地12.06平方千米,其中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8.35平方千米,城乡建设占用3.71平方千米。为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的要求,规划期内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恢复工作,新增耕地15.78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耕地面积559.38平方千米,较规划基期年增加3.72平方千米。

  园地:现状园地137.69平方千米,规划实施期内重大项目占用园地1.27平方千米,开展零星园地、低效园地整理减少园地6.32平方千米,城镇建设占用园地1.01平方千米;同时为保障建设成渝特色农产品基地目标,规划期内补充园地0.30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园地面积129.39平方千米,较规划基期年减少8.30平方千米。

  林地:现状林地1143.35平方千米,规划实施期间重大项目占用林地19.77平方千米;城镇、乡村建设占用林地5.46平方千米。通过造林绿化和整治修复补充林地2.11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林地面积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草地:现状草地3.38平方千米,规划实施期间项目建设占用草地1.07平方千米,退草还林、土地开发草地2.31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全县草地面积为0平方千米。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现状农业设施建设用地31.25平方千米,规划实施期间,保障国省重大项目和城镇建设等项目占用0.63平方千米,立足于平昌县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的主体定位,根据现有农业资源禀赋,适度增加设施农用地和农村道路的规模,新增农业设施1.64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为32.26平方千米,较规划基期年增加1.01平方千米。

  合理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流量指标的开发,提高城乡建设用地效率,保障乡村产业用地。规划城乡建设用地173.51平方千米,增加0.71平方千米。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28.30平方千米,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3.28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城镇建设用地28.2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星城镇建设用地0.0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其次为粉壁镇、驷马镇、白衣镇,其余镇少量分布。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145.21平方千米,减少12.58平方千米。其中重大交通项目以及兰草水库等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占用2.29平方千米;开发边界内村庄用地转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共3.74平方千米;规划期内在土兴、兰草、灵山等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减少7.35平方千米村庄用地,预留3.15平方千米用于拆旧居民集中安置、0.80平方千米用于保障乡村产业用地。

  规划区域基础设施用地39.83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增加20.53平方千米,主要为区域交通设施。统筹全县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促进集约布局和节约用地,科学预留交通枢纽用地。

  规划提高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国家、省重大项目建设占用0.02平方千米,城镇建设占用0.09平方千米,实施复垦复绿0.81平方千米;结合平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矿产、军事、殡葬等特殊用地1.03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54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增加0.11平方千米。

  优化调整水域网络体系,加大渠江、大通江干支流河道走廊及重要湖泊水库的建设力度,优化河湖水系结构,维护河网完整性,同时在兰草、望京、江家口等镇新修水库工程,新增陆地水域12.87平方千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占用0.58平方千米,城镇发展建设占用0.31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陆地水域面积80.71平方千米,增加11.98平方千米。

  加强对其他土地的开发与利用,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措施增加耕地。规划至2035年,其他用地面积为90.15平方千米,减少3.02平方千米。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恢复;同时积极探索园地的套种间种的模式,通过“粮经复合”的方式,增加耕种面积。规划至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5.48平方千米(81.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490.25平方千米(73.54万亩)。

  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划期内,重点在土兴、得胜、灵山、岳家、镇龙、望京等镇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耕地7.35平方千米,在土兴、元山、灵山、三十二梁、兰草、望京等镇实施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1.41平方千米,在粉壁、青云、得胜、板庙等镇实施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新增耕地0.24平方千米,在金宝街道、江口街道、白衣镇、兰草镇、西兴镇、土兴镇等地实施土地开发新增耕地0.46平方千米,用于补充交通、能源等重大项目占用耕地5.56平方千米及城镇开发建设占用耕地3.71平方千米。

  加强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除国家计划任务内的生态退耕,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将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规划期内,新增水库淹没区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78平方千米,通过在得胜、灵山、岳家、镇龙、土兴、望京等镇实施耕地补充,确保耕地进出平衡。

  根据恢复耕地资源潜力、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种植农作物生产周期、群众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耕地恢复任务、恢复时序,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先易后难、实事求是”原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将具备条件的其他农用地复垦为耕地,防止“非粮化”增量,切实把流出的耕地找补回来,稳妥有序推进全县耕地恢复。

  稳步推进土地整治,有序开展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工作,切实保障耕地数量和质量。规划期内,重点推动土兴镇、元山镇、灵山镇、三十二梁镇等高潜力区域土地整治,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1.41平方千米。适度开发其他草地等农业生产适宜性较高的耕地后备资源,预计新增耕地0.46平方千米,主要集中在金宝街道、白衣镇、兰草镇等地,具体安排以国家下达任务为准。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平昌县已建成238.34平方千米高标准基本农田,近期计划在大寨、岳家、云台等镇新建高标准农田28.00平方千米,规划到2035年,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同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争地力水平和土壤有机质含量有所提高。加大对保证粮食生产水库和水渠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灌溉水平,同时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耕地培肥改良,多措并举提升耕地产能。

  为提高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效率,做到永久基本农田快速保质保量补划落地,将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2.43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内的耕地按一般耕地管理。

  推进生态沟渠建设,改善农业用水生态环境,构建以河流、沟渠、防护林为主体的农田生态网络,加强农田生物多样性保护。通过预留自然生态斑块,强化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营造农业空间半自然生境,增强耕地碳汇能力。防治耕地退化,恢复和提升耕地生态质量和功能,维持生态系统整体稳定,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重点发展北部粮经综合种养循环区、南部稻鱼稻虾生态渔业区、东部粮茶现代农业示范区、西部粮椒农副产品商贸区。鼓励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带,以产业带串联沿线村庄,建设乡村精品示范工程。全县建设形成驷马—得胜—灵山“粮油+养殖”种养循环产业示范带、白衣—涵水—西兴“稻鱼共生”渔旅融合发展示范带、板庙—邱家—镇龙“茶叶+乡村旅游”茶旅融合发展示范带、金宝—大寨—响滩“田园综合体+特色镇”发展示范带。

  加快推进平昌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平昌县青花椒现代农业园区、平昌县“优质粮油+巴山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平昌县江口青鳙现代农业园区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形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辐射带动周边镇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3个。

  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拓展多样化农产品生产空间。东部山区鼓励经济作物、森林食品、林下种养等多元农业立体发展;西部、北部丘陵地区支持粮经复合种植、生态循环种养;南部丘陵地区加强稻渔综合种养、设施栽培等,提升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创新农业空间与生态空间复合模式。

  在优先保障粮食安全前提下,开展园地布局优化。依托平昌县茶叶现代化农业园区和平昌县花椒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结合茶叶+青花椒重点产业,在与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协调情况下,在邱家镇、镇龙镇、西兴镇重点布局茶园,在土兴镇、澌岸镇布局花椒园地。

  与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协调,结合茶叶+青花椒产业,引导三十二梁镇、西兴镇、邱家镇等镇园地上坡上山集中连片布局,促进园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有序推进园地的实施恢复,整合优化元山镇、土兴镇、得胜镇等镇的低效园地和零星园地。通过开发其他草地新增园地0.30平方千米。规划至2035年,园地面积为129.39平方千米,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严格管控林地占用情况,多渠道补充林地。规划期内,交通、水利重大项目建设占用林地19.77平方千米、城镇建设占用3.65平方千米、乡村产业项目建设占用1.81平方千米,共计减少25.23平方千米。通过对金宝街道、大寨镇、得胜镇等地的废弃工矿进行复绿,新增林地0.57平方千米,同时将县域内的其他草地实施退草还林,新增林地1.27平方千米。开展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估,科学开展造林绿化,规划造林绿化空间16.73平方千米,新增林地0.27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笔山、得胜等镇,共计增加2.11平方千米。

  县域草地全为其他草地,未划定基本草原,除重大项目占用草地外,规划期内,将其他草地通过生态修复退草种林的方式恢复成林地或开发成耕地、园地,至2035年,草地面积为0平方千米。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结合平昌县农业产业分布和资源禀赋,在平昌县茶叶现代农业园区和平昌县青花椒现代产业园区,重点布置种植设施建设用地,主要涉及镇龙、望京、邱家等镇,并在乡镇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设施农用地位置及范围。

  依托文旅资源,强化乡村道路与干线公路、城市道路的衔接,提高乡村道路覆盖范围,新建部分乡村道路。规划期末农业设施更加完善,农村公路覆盖范围、通达深度、通畅水平、服务能力等各项指标显著提高。

  规划至2035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32.26平方千米,较基期年增加1.01平方千米。

  基于平昌自然资源禀赋、人口规模、历史文化等因素,全县划定五个乡镇发展片区,分别为驷马三产融合发展片区、响滩农副产品基地片区、同州城乡融合先行片区、笔山茶旅融合发展片区、镇龙森林康养产业片区,通过统一编制规划,统筹功能布局、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公共服务配套等,分区引导乡村发展和布局。其中,驷马三产融合发展片区以驷马镇为中心镇统筹带动,加强石龙门化工园区新能源新材料与精细化工、驷马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带动片区整体发展;响滩农副产品基地片区以响滩镇为中心镇统筹带动,培育商贸物流功能,发展花椒等特色农副产品;同州城乡融合先行片区依托中心城区和白衣镇,重点培育都市农业、乡村旅游等功能,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笔山茶旅融合发展片区以笔山镇为中心镇统筹带动,发展特色茶叶,推动茶旅融合;镇龙森林康养产业片区以镇龙镇为中心,充分利用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资源,培育森林康养、避暑度假功能。

  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其他类型分类推进乡村振兴。规划集聚提升类村庄232个,激活产业,优化环境,在原有规模基础上适度集聚,有序推进改造提升和保护修复,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规划城郊融合类村庄7个,加快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建设现代化农村社区,发展乡村休闲产业。规划特色保护类村庄40个,保护村落传统格局、风貌,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合理利用特色资源,做好生活设施便利化、现代化的改造提升。将特色潜力尚不明晰的村庄划为其他类,共114个,近期不做大规模政策性撤并,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详见附表12)

  立足平昌县自然地理特征和乡村产业特点,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推进、适度聚集”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和乡风民俗,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组团,按照“台地聚集型”“低山分散型”“平坝紧凑型”三类形态对居民聚落进行引导,与周边山水农耕环境融合,形成林、田、塘、舍的人居环境模式。

  按照“一户一宅”和户有所居原则,有序推动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减量、提质、增效,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减少现状宅基地规模。规划至2035年村庄建设用地145.21平方千米,减少12.58平方千米。新建、改(扩)建的宅基地(包含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面积标准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

  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短板。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能力,结合聚居点选址,根据地形、区位、聚居程度等分模式建设污水设施;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其他农村地区推广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统筹推动农村活动阵地、学校、卫生室、聚居点等公共场所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全县基本普及卫生厕所。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和废弃农膜等资源化利用,建设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农房整治,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沿线等重要门户、重点景观区域村庄房屋风貌整治。

  深入推进农业、“农业+”全面发展,统筹资源配置,大力盘活存量资源资产,通过集中调剂、统一置换、打包租赁等多种方式,推动闲置资产、人力资源、集体土地等各类要素充分流动,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促进片区集约化、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同时依托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以建设茶叶+青花椒、稻渔共生等为特色支撑产业的乡村振兴示范县为契机,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培育森林康养、农村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乡村民宿、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在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位置和面积。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原则上应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缓坡耕地实施坡改梯及格田整理,实现“小并大、短并长、弯并直、坡改梯、陡变缓”,促进田块集中连片,提升坡耕地利用效率。规划新建蓄水池、山坪塘,加强农田灌排设施配套,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完善田间道路,提高道路通达度和荷载标准,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最终实现“路成网、渠成系、田成格、土肥沃”的蓝图,持续夯实农业现代化发展根基。

  实施农用地整理,积极推动低效园地整理,全县农用地整理潜力规模328.99平方千米,可补充耕地14.80平方千米。规划期内,重点推动土兴镇、元山镇、灵山镇、三十二梁镇、兰草镇、望京镇等高潜力区土地整治,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1.41平方千米。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节水灌溉,规划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先推动土兴镇、元山镇、灵山镇、三十二梁镇、兰草镇、望京镇等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机械作业条件,提高优质特色农产品用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绿色农业、现代农业。以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村庄规划建设、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采取工程技术、土地产权调整等措施,以“空心村”整治改造为重点,对农村居民点等进行拆迁、重建、更新、合并,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对保留的村庄进行改造提升,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综合服务功能,满足乡村振兴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需求。

  规划期内,预计整理农村宅基地10.50平方千米,主要集中在土兴镇、得胜镇、灵山镇、岳家镇、镇龙镇、望京镇等镇。

  规划期内,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其他草地为耕地。科学开展土地开发,全县可实施土地开发规模1.15平方千米,可新增耕地0.92平方千米。规划期内,预计新增耕地0.46平方千米,主要集中在金宝街道、江口街道、兰草镇、白衣镇、西兴镇、土兴镇等地。

  锚固“两江、七廊、多斑”的县域生态安全格局。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修复河湖湿地、林草等生态空间,强化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

  保护渠江、大通江。加强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科学有序推进退耕还林工作,加强低效商品林改造,切实削减泥沙入河量。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土地综合整治,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农田生态功能。保护重口裂腹鱼、中华裂腹鱼、细痣疣螈等特有水产种质资源,通过建设洄游通道等方式,减少拦河坝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提升“两江”生态主廊的连通性。

  保护磴子河、长滩河、洞滩河、涵水溪、岳家河、驷马河、澌滩河7条次级河流。重点保护城镇水源地以及特种水产种质资源,强化上下游协同,实施次级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补齐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

  保护重要山体、连片林地等生态斑块。保护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强化生态空间完整性,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及次生林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切实保护落叶阔叶林、巴河景观等生态风景资源。保护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佛头山森林公园、南天门森林公园、三十二梁景区、皇家山景区、千佛山景区等生态斑块,充分发挥其调节功能,强化与“两江”生态带及7条次级河流廊道的链接,锚固城乡生态网络结构。

  至2035年,构建1个湿地公园和1个森林公园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面积共计11.14平方千米。

  1个湿地公园为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面积为2.63平方千米。主要是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湿地自然人文景观、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采用自然恢复或人工引种的方式促进植被恢复,重点提升生态保育功能,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重点保护动植物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

  1个森林公园为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保护地范围为8.51平方千米。重点保护森林景观。通过完善配套设施建设,联合江口水乡国家级水利风景区,提升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品质。同时推进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完善康养产业配套,打造森林养生、生态栖居的森林康养园区。

  保护河湖水系。落实渠江、大通江、澌滩河、长滩河、磴子河、岳家河、驷马河、涵水溪、洞滩河等河湖管理线管控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修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影响河势稳定、行洪通畅、堤防安全、航运安全和其他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安全。落实县境内重要河流(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分制度,完善9个水功能区管理,并提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方案,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完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与建设,提出限制排污意见,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依法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利用。

  维护湿地生态系统。严格保护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保留现有湿地的自然原型驳岸,做好湿地的形态保护和水源保护,维护好湿地水源的水质,包括高坑河、花溪河、徐家河及其支流,对排往湿地公园上游水系的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湿地公园保育区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活动;其他区域的旅游活动,尤其是水岸旅游活动,应严格控制污水向河面直接排放、固体废物随意丢弃等旅游活动。

  稳定湿地保护面积。严格保护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湿地资源。除渠江、大通江沿岸防洪堤工程修建占用湿地0.24平方千米外,确保湿地面积总体稳定。

  对林地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对林地调查和普查,将重要保护林地纳入重点保护清单,重要林地落实严格的保护制度,确需占用重要林地的需进行补划。划定天然林保护面积328.01平方千米、生态公益林317.83平方千米。对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实行保护,禁止商品性砍伐、改造为人工林、破坏林地生态环境等行为,严格控制工程建设占用,加强日常监管巡视。同时引导项目优先占用一般林地。禁止使用林地建造坟墓。大中型矿山和经营性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应限制使用林地规模,不宜过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保护与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调整完善林业产业结构,改造低产低效林,规范整治采伐林木、征占用林地、猎捕野生动物等秩序,在渠江下游加大对天然林保护力度,有计划地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促进林地更新,在县域东部镇龙、江家口等镇加强中幼龄林抚育。

  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在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适当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建设省级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等;对磴子河流域的人工商品林实施集约经营、定向培育,促进木材基地化建设、规模化生产,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珍贵大径用材林等为主的商品林基地。

  加强特有珍稀物种栖息地保护。统筹城镇开发建设、农业生产与野生物种栖息地保护,恢复受损和碎片化栖息地,推动栖息地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促进栖息地斑块间融合。重点保护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四川镇龙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珍稀动植物聚居区,重点保护南方红豆杉、银杏、金丝楠木、小灵猫、大鲵、鸳鸯、雀鹰等珍稀动植物。

  强化大通江特有水生种质资源保护。重点保护通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加强岩原鲤、翘嘴红鲌等本土生物资源保护。保护和修复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通过增殖放流、河水连通和设置过鱼设施等措施,满足水生生物洄游需求,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着力构建完善生态系统修复、保护、管理“三位一体”的机制。着眼于全县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互补性,紧密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大力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废弃矿山修复、水生态系统修复、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草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一系列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使县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结构明显优化,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显著增强,大幅减少水土流失量,显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加强河流污染物控制,提升污水处理水平。以渠江、大通江为重点区域整治河流污染。开展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作,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杜绝城市污水直排入河。补齐各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新建响滩、澌岸、粉壁等各镇污水处理站,加快推进驷马、土兴等污水处理站投产运行,提升场镇污水收集处理效率。建立全县28个镇的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机制,加快推进镇区集中建成区污水管网的全覆盖,补齐农村社区、30户以上的村民聚集点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强化对养殖行业废水的排放管理,合理布局养殖业发展空间,强化环境监管,将养殖业污染排放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推进河湖、湿地保护工程,积极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大力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湿地保护修复制度,着力实施湿地保护、生态补水等保护修复措施,开展四川驷马河国家湿地公园沿线节点生态植被恢复工程,积极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形成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多种形式的保护体系,改善河湖、湿地生态状况。

  加强河滨带保护与修复。推进岸线生境营造设计、陆域植物群落恢复以及水生植物系统构建等;建设生态护岸,乔灌草合理搭配,因地制宜筛选河岸陆域和水生耐淹植物实施植物修复,发挥植被根系固土作用。重点整治渠江流域平昌中心城区段河道、龙潭溪、黄麻溪两侧,落实河滨植被保护、培育、修复水生态系统。

  修复河流平面形态,恢复空间异质性。按照宜弯则弯原则,修复河流平面形态蜿蜒性、维持河流地貌的自然景观格局,保持局部弯道、深潭、浅滩、故道、洲滩等,避免人工裁弯取直、改造渠化,提升河流岸线自然景观格局多样性特征。

  至2035年全县自然岸线保有率和河湖岸线保有率依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重要河湖规划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比例总体达到50%以上。

  优化林地结构。重点在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节点集中布局造林空间,推进宜林荒山绿化,适度增加林地面积;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提升树种多样性,强化森林“三防”体系建设,加强防止森林火灾、防止偷挖盗采、防治森林病虫害力度。

  修复退化林地。大力实施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采用更替修复、补植修复或抚育修复等方式,对重度退化的林分,采取小面积块状皆伐或带状采伐,并进行更换树种造林;对中度退化林分,采取强度择(间)伐,在林冠下补植补造乡土树种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形成混交林;对轻度退化林分,采取疏伐、透光伐、生长伐等方式,调节林分密度,有条件地进行施肥,促进林木生长。保持森林资源呈良好发展态势,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增长。

  提升森林质量。在大寨—响滩、驷马—灵山、镇龙—望京区域实施林地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构建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增强森林碳汇能力,助推林业碳汇交易,拓宽“两山”转化通道;结合景观提升、林相改造、渠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等,使森林景观成片、成带、成规模,重要区位森林质量和生态景观得到明显提升。

  落实水土流失防治工程。遵循“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以小流域为单元,针对坡耕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坡面侵蚀沟等侵蚀严重区域,实施保土耕作措施、人工林草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栽植经果林)、封禁管理和小型水利水保措施(修建蓄水池、沉砂池、排灌渠和田间道路等),形成多目标、多功能的小流域综合防护体系,基本上做到泥不下山、水不乱流,土壤保墒得到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重点治理水土流失区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主要分布在县域东西部地区,包括响滩、大寨、龙岗等22个镇,面积1033.00平方千米,其中重点治理响滩、大寨、龙岗、土垭、三十二梁等。